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4〕31號文件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7年,全省重點國有旅游景區基本實現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
根據《實施意見》,山東將建立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行政管理權由景區管委會負責、經營權由企業承擔的管理運作模式,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運行規則,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進入旅游市場,支持鼓勵國有旅游景區、旅游飯店、旅游交通企業與民營旅游企業相互持股,發展混合所有制旅游企業,組建大型旅游企業集團。
《實施意見》指出,按照國家確定的補償游客參觀點資源保護和管理費用的原則,山東將推動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等與游客關系密切的旅游景區降低門票價格。鼓勵引導有條件的旅游景區通過拉長產業鏈,增設住宿、餐飲、茶社、演藝等經營性項目增加綜合收入,逐步實現景區免費開放。
同時,山東將推進旅游產業資本化運作,由政府引導,完善政策,吸引國有企業和社會資本,設立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和鄉村旅游等不同類別的子基金。鼓勵開展門票質押、景區經營權資產證券化產品試點;鼓勵金融機構與旅游企業合作設立旅游并購基金;支持旅游企業通過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私募股權等方式籌措資金;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起成立旅游擔保公司、旅游資本管理公司。推動旅游企業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掛牌上市。
為了推進鄉村旅游提質增效,《實施意見》要求,到2017年,爭取每個縣(市、區)建成1-2處集中連片發展的鄉村旅游區,有條件的縣(市、區)建成1處以上鄉村旅游度假區,全省發展400個特色旅游小鎮、2000個旅游特色村、10萬家鄉村旅游品牌經營戶,打造膠東漁家、沂蒙人家、水滸人家、運河人家、黃河人家、泰山人家、島上人家、圣地人家、魯藝人家、湖上船家等鄉村旅游品牌。
為了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今后,山東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2014年至2016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每年對全省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到2017年,率先實現全省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