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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來啦!
5月12日上午
省級文旅惠民消費券要發放啦
小伙伴們記得調好鬧鐘
千萬別錯過呀~
領券指南奉上
發券時間
5月12日(周二)上午10點
發券種類
通用券、旅游景區券
消費券領用有關規則
消費券為電子代金券,分為通用券和旅游景區券兩種,
設六種面值,分別為10元、20元、30元、50元、70元、100元/張。通用券可在山東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季云平臺關聯成功的合作單位內使用;旅游景區券可在銀聯云閃付對接的指定合作單位內使用。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不得轉讓。
凡在山東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季云平臺及其它指定平臺上注冊領券的消費者,消費季期間省級消費券
每個注冊用戶領用上限額度500元。可分多次申領和退換。
消費券申領成功后有效期為48小時,有效期內消費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換消費券,逾期自動作廢,系統重新發放,作廢消費券不占消費券總額度。企業發放的消費券用于購買本企業指定產品。省消費券、市、縣消費券相互不疊加使用。
消費券可以在分屬旅游、圖書報刊、影視音像、數字文化、文創衍生、文化娛樂、傳統工藝、藝術培訓、文化用品和文化體驗等文旅產品和服務范圍內選擇使用。
消費券使用時,券額不超過單筆消費成交額的規定比例。消費券補貼文藝演出消費不超過50%,景區門票、文創產品、文旅體驗等其他文化和旅游產品及服務消費補貼不超過20%,使用銀聯云閃付在指定的商家購買旅游景區門票補貼比例不超過30%。
單筆消費只可以使用1張消費券,單件文化和旅游產品及服務消費不可拆分為兩筆以上消費。
消費者在一家文化和旅游企業購買文化和旅游產品次數不得超過5次。